川教考院〔2018〕127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试、
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办、有关高校自考办:
为做好我省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考籍管理,确保自学考试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办理工作日程
我省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等审查办理工作将于2018年8月27日至10月15日期间进行,具体工作日程详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考生报名注册地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申请。
(二)各市(州)、高校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做好2018年下半年的省际转考工作。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将省际转考材料(附件2、3、4、5)和数据逐级上报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因误报、漏报、拖延而影响考生考籍转出的,由上报单位承担责任。
(三)各市(州)、高校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规范要求,对考生提交的免试及更改考籍申请材料(附件6、7)进行审验,符合要求者方可受理其免试及更改考籍申请。
(四)考生因在毕业申请时,由于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毕业申请未通过,不能办理毕业的,可到注册地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考籍照片更换。需提交的材料有:更换照片申请表(附件8)、《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学籍表、电子版照片、准考证原件。各市(州)、高校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受理照片更换申请。
(五)各市(州)、高校对已审核合格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准确分类并汇总。上报材料、数据要求规范、准确,并按时上报至考试院自学考试处(附件9)。
各类申请数据上报方式:1.课程免试、更改考籍数据上报按mis系统要求上传。2.省际转考数据由mis系统上传后以dbf格式导出,并在dbf文件备注字段内录入考生转入地准考证号及转入地报考专业编码(用半角字符逗号分隔);考生照片以jpg格式上传,文件名为考生的准考证号;笔迹采集卡以jpg格式上传,文件名为考生的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合格成绩当次考次号(每项之间用“_”分隔)。3.更改民族汇总表、更改专业编码汇总表、更改专业编码申请表(附件10、11、12),以word文件格式分别报信息技术处(联系电话:028-85192832,QQ:57022011)及自学考试处(联系电话:028-85178745,QQ:182442107),文件名为“申请单位+更改民族/专业编码”(更改民族、更改专业编码、更改课程专业编码的纸质申请材料交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曹霞,联系电话:028-85178745)。4.申请更换照片汇总表(附件13),以word文档格式上报自考处,QQ:182442107,同时上报纸质盖章材料,联系电话:028-85178745。
(五)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审核结果在40个工作日后下发到各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文中所涉转免考等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申请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应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提出。考生只能在拟申请毕业的专业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其毕业论文的专业编码不得更改。
(三)各单位在报送转免考及更改考籍申请材料的同时,将负责本次转免考工作的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信息一并上报。
(四)相关表格均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上下载打印。
考籍管理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工作环节,转免考工作是考籍管理的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要指定精通自考业务的专职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及考生申请受理工作,要在严格执行省教育考试院考籍工作日程安排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日程,并提前周知考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各项考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等审查办理工作日程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8.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考籍工作分工表
10.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民族汇总表
1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专业课程编码申报汇总表
1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专业编码申请表
1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更换照片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7月25日
附件1
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
及省际转考等审查办理工作日程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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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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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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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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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考生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有关申请,其中省际转考申请应在8月29日17:00前受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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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招考办
高校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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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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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省际转考申请及笔迹信息数据、上报省际转考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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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招考办
高校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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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至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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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审核办理省际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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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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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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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课程免试等申请数据,上报课程免试等申请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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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招考办
高校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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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至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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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审核办理课程免试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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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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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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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审核办理结果,打印、发放免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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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
市(州)招考办
高校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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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
转出编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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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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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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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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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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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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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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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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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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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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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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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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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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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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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课程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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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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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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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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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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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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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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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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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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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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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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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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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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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专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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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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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共2页
1. 以上内容经本人核对,准确无误。
2. 本人同意按照转考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3. 未按转入地要求按期完成转入现场确认,视同放弃转考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转考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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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招考办意见
经办人: (单位署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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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意见
经办人: (单位署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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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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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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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各单位逐级留底备查。
第2页 共2页
附件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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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准考证号: 专业(及编码):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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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认真、完整地将以下文字抄写在指定区域内:
我知晓并同意《考生须知》中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保证诚信考试,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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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写: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写,若笔迹不实造成考籍不能转出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附件4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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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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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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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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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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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招考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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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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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转出课程成绩合格证复印件请粘贴背面,各单位审核原件后签署意见并署章。
附件5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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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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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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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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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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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招考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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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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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转入课程成绩合格证复印件请粘贴背面,各单位审核原件后签署意见并署章。
附件6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受理课程免试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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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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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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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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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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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生主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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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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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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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考毕业生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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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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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
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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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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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试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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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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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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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曾学过的课程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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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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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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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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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原报考专业(未毕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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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准考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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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及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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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共 份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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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办意见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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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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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高校自考办
市(州)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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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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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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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盖 章
计算机录入员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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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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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一、考生填写一式一份。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凭返回的《课程免考证》办毕业证书。若未批准,则将所有材料逐级返回至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
二、省内转专业、改报专业、外省转入,按转免试要求办理转免考手续。
三、自考毕业生和非自考毕业申请免试都要填写原毕业时间和毕业证书号。
四、考生在原考号未毕业:若原专业未停考,必须按新的准考证号、调整计划后的新课码、新课名来填写相关栏目;若原专业已停考或原专业未停考但调整计划后其课程(2002年前所考)属于任意替代的,则原准考证号和课名均按《课程合格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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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准考证号: 现注册姓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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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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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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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原因: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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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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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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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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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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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材料:
1.准考证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户籍专用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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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招考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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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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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留存,一份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8: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市州(高校)名称: 年 月 日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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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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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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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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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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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毕业证办理时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需另外提交《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及《学籍表》1份。



本人以上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信息,本人原承担全部后果。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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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高校)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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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考籍工作分工表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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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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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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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阿坝、甘孜、凉山、巴中、眉山、资阳、四川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体育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四川经济专修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四川法商专修学校、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四川文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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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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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西华大学、攀枝花学院、西华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工业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成都医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宜宾学院、成都学院、四川医科大学、西昌学院、四川爱华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天一学院、成都纺织专科学校、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成都东软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光华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成都文理学院、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传媒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阿坝师范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四川外语专修学院、成都嘉华建筑专修学院、四川金沙江学院、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成都师范学院、四川理工学院、川北医学院、绵阳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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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民族汇总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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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注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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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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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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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民族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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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留存,一份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专业编码申报汇总表
上报单位: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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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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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业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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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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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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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留存,一份上交省考试院。
总人数:
经办人: 省考试院审核人:
(单位盖章) 省考试院修改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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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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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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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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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考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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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考专业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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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毕业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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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毕业专业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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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专业编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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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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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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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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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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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更换照片汇总表
单位: 人数:
说明:“原照片”和“合格照片”栏内粘贴电子照片
经办人:: 省考试院审核人:
(单位盖章): 省考试院修改人:
年 月 日